科技与研究生处工作人员
面议一、岗位职责
1. 负责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材料收集、形式审查、过程管理、结题与绩效评价;
2. 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导师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答辩、论文抽检、学位点评估;
3. 撰写处室公文、总结、汇报材料、统计报表;组织各类评审会、研讨会;
4. 科研成果、专利、学术活动管理;科研经费、专项经费材料归集;
5. 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各类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6. 处室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日常事务协调。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纪国法与学校规章制度,恪守科研诚信、师德师风相关要求;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能严格管理项目材料、学位档案、涉密科研信息。
2.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优先理工科、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3. 年龄:一般 35 周岁及以下,有高校科研/研究生管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 能力素养
1) 文字能力:擅长公文写作、项目申报材料、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绩效报告、通知公告撰写;
2) 办公技能:熟练 Word/Excel/PPT,会数据统计、台账管理,能使用科研管理系统、研究生教务系统;
3) 沟通协调:对接校内院系、导师、研究生,对接市教委、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会、答辩会、项目推进会;
4) 严谨细致:熟悉项目经费、科研合同、学位管理流程,对材料审核、档案管理耐心。
5. 其他:身体健康,能承受阶段性加班(项目申报季、学位答辩季、评估迎检期)。
三、优先录用条件
1. 有高校科技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工作经验;熟悉上海高校科研、研究生相关政策。
2. 熟悉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学位点评估、学科建设材料撰写。
3. 持有档案管理、项目管理相关证书;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
4. 有理工科背景,能够看懂工科类科研项目、学科建设材料。
四、禁止报考 / 不予录用情形
1. 存在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记录;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 个人征信严重不良;
4. 其他不符合高校用工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