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面议(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英语沟通与跨文化交际能力
具备高水平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开展日常交流、国际合作及工作谈判,并在外事接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国际学术研讨等正式场合中准确表达学校立场,有效推动中外双方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质量保障等核心议题上达成共识,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具备深厚的跨文化理解力,能够敏锐识别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思维与行为差异,妥善处理中外教师、学生及合作方之间的文化冲突与差异,营造开放包容、互信共赢的合作氛围。原则上应当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经历。有国外留学经历、具备国际视野者优先考虑。
3.管理能力与战略统筹能力
具备系统性的管理思维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统筹推进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招生就业、学生管理、财务预算及外事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在外方及资源对接、联合培养项目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及政策法规合规性审查等方面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政策导向与行业人才需求变化,主动谋划学院发展方向,积极拓展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深度与广度,推动学院实现从“合作办学”向“合作共赢”乃至“合作引领”的持续升级,不断提升学院国际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及以下,业绩突出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5.到岗要求
聘任后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学院管理工作。
(二)专业素养与学术背景
一、共同要求
应聘三个岗位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层次学术岗位上连续聘任满4年及以上。
(2)在应聘岗位所属学科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能够在专业建设、课程体系设计、师资引进及学术评价等方面提供权威指导,确保项目或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的学术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
(3)熟悉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及世界一流大学办学模式,精准对接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课程创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专业品牌,有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国际化发展战略。
(4)研发水平和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其研究领域为同行公认,并具有重要影响力,达到省级人才计划相应学术水平,可认定为《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中的江西省D类及以上人才。
二、岗位具体要求
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在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等相关学科领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推动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对标国际标准。
五、岗位职责
1.行政管理与战略规划:全面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方向,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国际化,全面提升学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
2.教学科研: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大力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和国际化办学进程。中澳智能制造学院侧重深化中澳合作办学与国际化办学进程。
3.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并实施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骨干及优秀青年教师,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4.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深化学院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和学科点建设,健全一流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对外合作与国际化:推进教育开放合作,与国(境)外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高层次交流合作,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6.其他工作:完成聘用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