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处科员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1-3年
岗位职责
1.跟踪研究国家及地方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动态,及时整理政策要点,为部门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决策参考;
2.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数据填报、系统维护、资料报送等工作;
3.负责部门各类公文、通知、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与校对;
4.协助起草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方案、项目计划书等文件;
5.负责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与宣传稿件撰写;
6.协助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推进、跟踪与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台账建立与过程资料归档;
7.配合二级学院完成产教融合项目申报、佐证材料整理、过程跟进及成果汇总;
8.协助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相关工作的材料准备与报送;
9.负责校企合作各类文件、协议、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规范、可追溯;
1
0.负责校企合作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与分析,定期编制工作简报或数据报表;
1
1.协助做好企业拜访、接待及校企合作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
2.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洽谈、签约仪式等活动的筹备与现场事务协调;
1
3.负责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更新与内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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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职位要求
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严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综合材料撰写能力;
6.熟悉产教融合相关政策法规;
7.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8.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9.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产教融合项目申报流程或中共党员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