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工程系教授/副教授
62-141W/年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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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介绍
该任命者应通过参与建筑、环境与工程系学术项目的规划、开发、实施和审查,提供强有力的学术领导力。该任命者还将在制定学习和教学策略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学术领导;系内学术项目模块的课程开发;以及自动化与机器人、工业物联网(IIoT)、数据分析和系统工程领域的研究活动。
被任命者将参与教学和学生作业监督;提供高质量项目;并领导并参与学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咨询、网络建设、与产业合作以及推广研究所及其项目。任命者还需与工业、商业及其他教育机构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合作安排推动和确保项目的相关性和卓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