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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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介绍
专业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建设、学院管理
学科方向
法学、政治学、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
研究方向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建设、学院管理
职称要求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管理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财务等工作,谋划实施学院发展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负责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
3.统筹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组织管理,完善实训办学条件,保障实践育人工作有序开展;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抓实师德师风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教研科研及教师能力提升工作;
5.负责协同党组织抓好学生教育管理、学风建设、思政育人,统筹做好学生技能竞赛与日常管理;
6.负责对外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展育人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培训、社会服务工作;
7.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局面;
8.统筹学院经费、资产等内部事务管理,完善学院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职位要求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中共党员;
3.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建设;
4.拥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可适度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5.身心健康;
6.应聘二级学院院长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无不得报名的情形
职位来源:https://www.cqcvc.edu.cn/infoList2.thtml?t=11555&cid=74467&p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