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龄教师
8-15W/年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职称要求
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岗位职责
1.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8课时课堂教学工作,每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学校层面的学术或教学讲座(报告)活动;
2.参与指导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对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及课程设置、科研平台申报、校企合作等提供智力支持与帮助;
3.培养和引领教师发展与团队创新,指导不少于2名青年教师或者指导1个教学科研团队,每学年主持或指导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或每学年以第一作者(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或指导发表高水平论文(获批省部级以上采纳报告)1篇;
4.参与学生培养,如论文指导、各级各类师生学科竞赛或创新项目指导、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等,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教研活动;
5.参与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推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6.参与学校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完成学校和所在二级学院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职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志愿到学校任教讲学;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
3.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入校前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体检报告;
4.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福利待遇
1.薪酬保障:银龄教师待遇发放以实际在岗工作时间为准,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具有博士学位的额外配套5万元/年,先按月(2、8月不予发放)平均发放服务期内工作补助的80%,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再一次性发放工作补助的20%;
2.医疗保障:学校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补充支持,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用药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
3.生活保障:提供公寓住宿(含水、电、网络、天然气、物业、暖气和家具家电),安排配备1名青年教师担任工作助理,提供一对一工作和生活服务;
4.交通保障: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每年可报销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
5.其他保障:超出规定教学科研任务开展学术讲座、咨询及其他评审以及在校期间以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其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奖励,均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