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5年及以上高校外事、国际处、港澳台办或大型知名涉外教育集团管理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岗位经历
职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人格修养;
2.有全局观念,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统筹管理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知名高校留学背景者优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5.符合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6.英语为第一工作语言,达到母语级工作水平,发音纯正地道、具备双语涉外商务谈判能力及高规格外事公文终审功底;
7.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外事、国际处、港澳台办或大型知名涉外教育集团管理工作经验,有2年及以上中层管理岗位经历者优先;
8.具备大局观、危机处理能力和执行力,作风务实硬朗,时间节点观念强,善于抓好团队绩效;
9.熟悉国家外事与港澳台工作政策法规,在粤港澳大湾区或东南亚高等教育圈拥有丰富合作资源者优先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面议;
2.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3.享有带薪寒暑假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4.学校提供教师公寓租住或发放住房津贴,住房配有空调、电热水器、家具、厨房等;同时提供往返广州到增城和肇庆校区的上下班交通车;
5.学校拥有设施齐全的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开展学术研讨及学术交流提供环境优美的场地;
6.发放节日补贴、月度福利和生活补贴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提供休闲娱乐、运动健身场所;
7.提供免费体检,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
8.试用期满转正、符合入户条件的教职工,户口可迁入广州市或四会市,人事关系和档案可挂靠广州市或四会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