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1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职称要求
正高级职称
岗位职责
1.统筹学科顶层设计与规划、凝练学科方向;
2.负责学科团队建设,引育重点学科领域学术骨干。组建学历、职称和学缘结构合理、体现学科发展特色方向的学科队伍,提升学科竞争力与学术声誉;
3.开展科学研究,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
9.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6月29日之后出生),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6版)D类及以上人才认定标准的可放宽至5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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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具备1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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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统筹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对二级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院长、所长、主任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福利待遇
1.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2.根据受聘者的学术业绩和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也可实行年薪制,一事一议;
3.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提供相应的人才补助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具体情况面谈;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5.如符合海南省人才政策,则享受海南省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