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面议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
岗位等级:技术岗四级
教师岗位类型:教学科研型
招聘人数:1
学历:仅限博士研究生
学位:博士
专业:0813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必须是082801建筑学专业,硕士和博士阶段可以是相近专业)
政治面貌:不限
招聘范围:不限
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招聘方式:综合考察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否
专业工作年限:不限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否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百分比:见公告
岗位职责:建筑学一级学科建设(重点是博士点建设)、建筑学专业建设、建筑学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其他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科研能力和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城市更新或乡村振兴领域(如重工业建筑再利用、适残适老化改造、绿色生态设计等方面)开展过较为深入研究并取得成果;
能够胜任所聘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具备下列成果之二者优先:
1.主持1项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或至少主持2项国家基金项目。
2.获国家级奖励个人排名前5,省部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省部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10篇以上或中科院一区论文2篇,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5篇。
4.掌握核心技术实现成果转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相关研发经费和转化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
5.主持或牵头取得教学成果: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等至少1项。
6.其他等同水平的成果,需经学校评估确认。
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连续1年以上的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联系信息: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8803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