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科带头人
面议研究方向
法学
工作经验要求
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与管理经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高质量完成学院赋予的相关教学或教育服务任务
职称要求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岗位职责
1.推动本学科专业建设、负责课程建设;
2.系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3.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
4.把握学术前沿发展,整合多学科资源,推动交叉学科发展;
5.引领带动本学科专业取得突出科研成果;
6.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7.带领学术研究团队,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力;
8.完成学院赋予的相关教学或教育服务任务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与管理经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相当建树,能推动专业建设;
4.具有系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能力,具有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且指导经验丰富者优先;
5.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具有战略眼光,准确把握学术前沿发展,具备整合多学科资源、推动交叉学科发展的战略规划能力,能够推动本学科专业创新发展;
6.科学研究能力突出,具有扎实学术功底和创新精神,能够引领带动本学科专业取得突出的科学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7.在该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能够带领一个学术研究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力;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9.入职后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的岗位回避或履职回避情形,与学院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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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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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福利待遇
1.提供稳定充分的发展支持及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分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及聘用制人员两类,具体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约定,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实行年薪制;
2.根据团队建设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
3.符合资质条件者可聘任为博士生导师,亦可择优担任学院管理岗位,提供学术科研与行政管理发展双通道;
4.提供独立办公及科研用房;
5.符合购房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可按优惠价格购买学院提供的住房,不符合或不愿意购房的可租住学院住房;
6.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多所一流三甲医院公费医疗保障;
7.符合条件的京外受聘者可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北京市户口,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助解决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