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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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介绍
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7日至2008年1月6日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
5.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福利待遇
1.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入职后可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等,具体按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办法执行;
3.《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省、市相关部门支持
职位来源:https://www.usth.edu.cn/info/1191/1662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