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含高水平博士/博士后)
面议研究方向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基础教育学、教师教育学、教育评价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及相关研究方向;学科课程与教学(音乐、舞蹈、设计、美术与书法、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及相关研究方向);理论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相关研究方向;智能基础理论、人工智能、智能系统与工程、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智能交叉、人工智能及相关研究方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及相关研究方向。有教育学背景或愿意从事教育工作者优先
工作经验要求
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或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经验
职称要求
高水平博士可聘用为教授四级岗
职位要求
1. 符合高层次专家或高水平博士(博士后)条件;
2. 专业为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医学及相关专业;
3. 研究方向符合教育学相关、计算机相关、人工智能相关、医学相关方向,有教育学背景或愿意从事教育工作者优先;
4. 高水平博士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福利待遇
1. 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60万元;
2. 年薪制(具体协商确定),按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3. 提供20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4. 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可享受泰安市待遇;
5. 上级拨付支持资金按1:1配套,泰安市按引进当年政策配套;
6. 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配套政策资助,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规定给予奖励;
7. 符合条件可申报校内人才工程,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