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含高水平博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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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介绍
专业要求
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学科方向
艺术学、艺术
研究方向
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工作经验要求
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或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经验
职称要求
高水平博士可聘用为教授四级岗
职位要求
1. 符合高层次专家或高水平博士(博士后)条件;
2. 专业为艺术学;
3. 研究方向为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4. 高水平博士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福利待遇
1. 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60万元;
2. 年薪制(具体协商确定),按教授四级岗标准缴纳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3. 提供2000元/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4. 符合泰安市相关人才政策条件可享受泰安市待遇;
5. 上级拨付支持资金按1:1配套,泰安市按引进当年政策配套;
6. 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配套政策资助,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规定给予奖励;
7. 符合条件可申报校内人才工程,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按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职位来源:https://rsc.tsu.edu.cn/2026/0129/c98a132865/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