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岗位(含普通专任教师、青年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具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职称要求
普通专任教师无职称要求;青年学科带头人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无职称要求;一人一议需正高职称
岗位职责
1. 根据岗位要求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职位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
1.普通专任教师:青年博士(具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原则上要求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青年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并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大,能够在5年左右达到学科带头人相当水平。
3.高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3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能够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或具有行业顶尖企业研发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4.一人一议:具有正高职称,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产出重大成果、或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成果转化方面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应聘我校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福利待遇
1. 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