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6.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
7.无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福利待遇
1.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实名编制);
2.博士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发放人才引进费,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博士人才享受首聘期内(三年)学校内部职称高聘一级待遇,同时享受博士津贴、高级职称津贴;
4.按照“思茗”青年学者—“思茗”卓越学者—“思茗”科技尖峰等人才梯队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各类人才培养发展,分类分步实施校内人才资助政策;
5.引进的博士人才配偶学历在本科以上的可视情况随调,由学校视工作需要及个人特长安排岗位;
6.提供公有租住房1套;
7.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和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入选广西人才项目者可额外享受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如自然科学领域30万元/人、社会科学领域10万元/人标准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及10万元/人的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