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业专任教师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者优先;非应届生需有两年及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工作经验或高等职业教育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课程教学经验
职称要求
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岗位职责
1. 承担汽车专业相关课程教学、科研等工作
职位要求
汽车专业专任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良好品行;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本科学历(学位)必须为公办全日制教育所颁发,原则上本科阶段专业大类和硕士阶段一致,不一致经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
8.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9.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相似不一致经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汽车专业专任教师:
1. 非应届生需有两年及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工作经验或高等职业教育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课程教学经验
汽车专业专任教师:
1. 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汽车专业专任教师:
1. 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者优先
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工会节假日慰问费、体检;
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4.参照同等级在编人员执行相关待遇;
5.首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6.高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最高级岗位,通过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