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文创商学院)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职称要求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
岗位职责
1. 承担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
职位要求
通用要求:
1.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
3.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高层次人才:
1. 符合国家及省级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 具有本科高校工作经历,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较强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
4. 或具有行业(企业)丰富工作经验,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会计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博士:
1. 年龄在45岁以下;
2. 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扎实学识,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个人在博士、硕士、学士学习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应相同或相近;
4.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5.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福利待遇
1.根据个人学术贡献等情况提供安家费,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对于学校发展急需、具有突出才能、突出业绩的博士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议定;
2.提供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个人学术贡献等情况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条件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4.未在济南市购买住房前,学校将免费提供校内两室一厅或三室两厅住房1套;
5.可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引进的博士符合山东省、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经认定后可以享受政府相关人才政策,学校协助办理济南市研究生租房和住房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1500元/月或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1500元/月,以及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多项人才待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