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岗位职责
1.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2.开展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
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相关任务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师德修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不得为曾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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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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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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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委培毕业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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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在东营市就业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福利待遇
1.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政策;
2.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分等每月发放绩效津贴,发放5年,符合《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A、B、C类人才标准的可协商确定绩效津贴;
3.在东营市东、西城无自有住房的,可发放住房租赁补助或免费提供教职工公寓一套,期限最长5年,购房后半年终止;
4.在校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博士可参加副高级职称竞聘,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高级职称,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可同级聘任;
5.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社会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6.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正科级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