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副院长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5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二级学院副院长(或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熟悉高职教育规律,有民办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职称要求
副高及以上职称(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工作:主持工程技术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及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2.专业建设:负责学院专业群建设,重点打造特色专业,推动建设与教材开发;
3.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统筹协调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教学课时占比达标,迎接上级部门的评估与检查;
4.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双师型”教师,组建高水平的教学团队与科研团队;做好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工作;
5.产教融合:依托民办院校灵活的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探索产业学院、订单班等协同育人模式,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6.行政与评估:负责学院日常行政管理,牵头完成年检、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评建)等专项工作。职位要求
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副院长:
1.基本条件:副高及以上职称(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2.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二级学院副院长(或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熟悉高职教育规律,有民办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业务能力:具备前瞻性的专业建设视野,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具有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或教学成果奖者优先;
4.行业资源:与行业企业联系紧密,拥有丰富的企业人脉资源,能有效推动校企合作项目落地;
5.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及创新意识,认同民办高校的管理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