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专任教师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福利待遇
1. 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A类:100/95万元;B类:75万元;B类:65万元;C类:45/40万元;D类:40/35万元;E类:35/30万元);
2. 安家费(A类:50万元;B类:40万元;B类:35万元;C类:25万元;D类:20万元;E类:15万元);
3. 激励性安家费(A类:30万元;B类:20万元;B类:20万元;C类:10万元;D类:10万元;E类:10万元);
4. 科研启动经费(A类:20(理工)/15(人文)万元;B类:15万元;B类:10万元;C类:无;D类:10(理工)/5(人文)万元;E类:无);
5.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工资。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入职三年内:A类博士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基础性绩效待遇,约6万元/年;B类博士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基础性绩效待遇,约
4.5万元/年。三年后按实际聘用岗位计发工资;
6. 博士学位津贴:7200元/年;
7. 编制、购(租)房、配偶安排、子女教育相关待遇:引进博士享受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待遇。引进博士可享受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城区购房约优惠12万元),以孝感市现行关于人才购买住房和租房相关政策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孝感英才卡”享受医疗健康服务、配偶就业、安居保障、商旅文化等优质服务;
8. 校内“春晖学者计划”待遇:经学校认定的A类、B类博士研究生可依据《湖北工程学院“春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申报“春晖学者计划”,完成聘期任务后,经考核合格,兑现“春晖学者计划”人才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