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学校申报2025年第二期优青(海外)项目入选者
100-300W/年工作经验要求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职位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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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福利待遇
1. 广东省事业编制;
2. 提供优厚年薪和安家补贴;
3.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 提供校内周转房;
5.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购房、购车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
6. 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7. 子女可入读广州大学城幼儿园、小学和中学;
8. 对于进入申报程序者,学校实行托举政策,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
9. 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将作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引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