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面议工作经验要求
不限
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职称、技能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6.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9.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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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